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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启东市委统战部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2019/10/17 16:46:06

 市委统战部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内外联系及日常协调工作;组织贯彻统一战线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规划、组织和协调对统战工作情况的综合性调研工作;牵头负责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实践创新、宣传信息和网络统战工作;承担公文处理、综合性文件文稿起草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会务、档案、财务、接待、后勤保障、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协调开展统一战线舆情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舆情引导和应急处置;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协调负责对台、涉侨、民族和宗教方面的政策研究、依法行政等有关工作;联系、指导基层统战工作。


  (二)党外人士工作科(干部科)。负责会同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等工作;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和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库,做好动态管理;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统战干部培训和党内领导干部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培训的综合协调、规划和指导;配合有关部门检查了解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在我市党外知识分子中贯彻落实的情况,及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物色、联络和培养各界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的代表人士;负责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战工作;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和人民团体、统战团体、社会组织等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市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留学人员联谊会的工作。承担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的日常工作;做好协助管理镇(园区、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统战干部)工作;负责部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党建、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党员管理和纪检监察工作。


  (三)侨务工作科(经济联络科)。负责宣传落实党的侨务政策;负责侨情和侨务工作调查研究,拟订侨务工作规划;协调检查上级侨务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统筹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和统战系统及其有关团体涉侨工作,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启合法权益;联系国外有关侨团及代表人士,联系培养新生代代表人士;承担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负责归侨、侨眷及“三侨生”的身份认定工作;办理华侨来我市定居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协调和服务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捐赠事项,并依法实施有关监督、检查;指导并与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华侨华人与启东合作交流,参与做好“双招双引”工作;协调推进涉侨品牌和平台建设;负责启东海外联谊会日常工作。推动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在启东的落实,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我市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联系服务、教育引导和综合评价工作。


  (四)对台工作科。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台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有关政策法规在我市贯彻落实;指导全市对台经济工作;掌握对台经济情况,收集整理对台经济重要信息;组织协调全市对台招商引资和启东企业入岛投资工作,邀请、接洽来启考察台商团组,为其投资发展提供服务;统筹协调对台重要经贸活动,参与协调台商重大投资项目的有关事项;管理和协调启东与台湾通邮、通航、通商事务;负责我市赴台交流团组(人员)审核 和行前指导工作;负责台商和台资企业来信来访及涉台维稳工作,具体指导、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和纠纷,协调常住我市台商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对台上层联络工作;做好台湾重要党派、“统派”组织、群众团体的联络接待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与台湾社会事业方面的交流事宜,开展与台湾同乡组织的联络交往;负责做好在启东定居台胞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启东与台湾人员交往中的有关民事工作;承办上级台办交办的有关工作;指导市台属联谊会工作;联系和指导市台资企业协会工作。


  (五)民族宗教科。负责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推动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负责民族宗教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并限时办结;开展民族宗教行政执法,依法查处违反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活动;组织、协调民族宗教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和有关场所依法依章开展工作;组织协调网络宗教事务管理,规范网络宗教信息服务工作;联系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界人士;负责对涉及宗教文物、文化的相关管理工作,协调宗教活动场所承办与发展启东宗教文化相关的事宜;负责宗教方面的对外交流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宗教界开展对外宗教交往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做好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工作;协助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指导镇、园区、街道依法做好本辖区内的民族宗教工作;具体做好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安全稳定等工作。